江北新区科创局、财政局、经济发展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商务局、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
为了推动技术先进型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能力的提升,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改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158号),以下简称《通知》)(详见附件1),现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高度重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辖区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做好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认真组织辅导企业申报材料,确保申报质量。
2. 原经南京市相关部门认定,至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的企业(见附件2),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通知》规定办理。
3. 请各区(园区)科技部门要认真履行审核责任,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并在《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南京市各区)》(见附件3)上加盖公章。请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申报材料数据光盘(一式两份)、《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南京市各区)》纸质材料一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南京市科技局高新处。
市科技局联系人: 唐庄 联系电话:68786259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806
电子邮箱: 501919173@qq.com
附件:1. 省科技厅、省商务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苏科高发〔2022〕158号)
2. 至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名单(南京市)
3. 2022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南京市各区)
4. 《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苏科技规〔2017〕380号)
5.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领域范围(服务贸易类)〉增补入江苏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的通知》(苏科高发〔2018〕195号)
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