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第一批)公示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要求,依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委反映。按照《关于科研不端行为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之规定,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市科委对异议者的信息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市科委对匿名且无明确证据和可查线索的异议,不予受理。
材料寄送至:市科委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邮编200003)。
投诉举报电话:63584446(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
业务咨询电话:23112515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第一批)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上海市2022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资助项目(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