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公示

 为加强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经现场评估、会…

 为加强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促进实验室建设和发展,根据《青海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和《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办法》,我厅组织开展了2021年省重点实验室评估工作,经现场评估、会议评估等程序,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以真实身份,书面向我厅提出,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

1.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米杰    联系电话:0971-8244525

2.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联系人:赵福昌  联系电话:0971-8086268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4号(原科技创新服务大厅)

邮 编:810000

 

附件:2021年青海省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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