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7月27日召开的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全省防汛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安全生产和防汛减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狠抓安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清醒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举一反三、系统整治,切实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抓紧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把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会议指出,景泰县边坡坍塌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血的教训极其深刻,必须牢牢记取。各级各方面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安全生产意识树得紧而又紧,深刻认识到安全重于泰山、容不得一刻懈怠,隐患就在身边、存不得一丝侥幸,细节决定成败、来不得一点闪失,切实以“举轻若重”的态度看待安全生产,以“谨小慎微”的工作落细各项要求,真正拧紧“安全锁”“保险阀”,用实干实绩实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会议强调,要用硬碰硬的强度,把安全防范措施抓得实而又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及我省35条具体举措,聚焦重点、动真碰硬,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深入开展全省矿山拉网式排查整治,持续加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管控,不断改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等工作,真查真改、不走形式,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标本兼治,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从严督导,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会议强调,要以压到底的力度,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得牢而又牢。坚持责任加压加力、执法从严从硬、问责真刀真枪,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发展不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
全省防汛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指出,今年我省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旱涝并存、旱涝急转以及极端天气特征非常明显,尤其是进入“七下八上”的关键期,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做好足够的思想认识和应对准备。会议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和明确要求,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筑牢防汛减灾安全防线。要密切关注当前雨情汛情,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全面排查风险,严防城市内涝,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把防汛减灾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值班制度,凝聚工作合力,争取防汛减灾工作主动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我省多地出现极端天气,部分地区发生强降雨、洪涝等自然灾害,疫情反复和不确定性特别是我省本轮疫情给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当前全省各地正处于施工高峰期,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高处坠落等事故易发多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今年发生的一起建筑施工起重伤害较大事故,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级住建部门要深刻认清建筑施工安全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靠实安全责任,狠抓工作落实,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深化安全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各类问题隐患
各级住建部门要按照我厅《甘肃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甘建发电〔2022〕64号)、《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通知》(甘建发电〔2022〕71号)要求,督促指导工程项目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和安全大检查,加强监督执法检查,积极创新监管执法方式,充分利用在线远程巡查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一是聚焦重点任务。围绕危大工程管控、安全手册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水平提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主体责任落实、模范带头作用发挥等6个方面重点任务,“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精准排查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突出住宅、学校、医院、商场、疫情隔离场所等建筑工程,紧盯高处坠落、基坑坍塌、塔吊倾倒、触电等事故隐患,强化安全整治,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抓好源头防控、基础保障、具体落实。二是强化监督检查。综合安全方面,要突出检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和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以及我厅40条具体措施情况。安全专项方面,要从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工程、模板支架、高处作业、施工用电、起重机械、起重吊装、施工机具、污染防治、疫情防控等方面对标对表、逐条逐项检查。三是紧盯问题整改。对排查或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坚持标本兼治、立查立改、跟踪闭环。对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要挂牌督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拒不整改的要果断采取停产停工、追究刑责等措施。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地区、企业、项目,加大督导和监督执法检查力度,跟踪督促帮扶改进工作。
三、聚焦特殊时期,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汛期安全防范
一是持续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按照我厅《全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甘建发电〔2022〕144号),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严格执行安全防疫一体化机制,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保障正常施工活动工作。要严格实行工地封闭管理,精准筛查摸排外来人员,加强工地出入口管理和工人日常健康监测,足额配备防疫物资和设备设施, 强化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垃圾收集处理点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杀、通风换气、人流控制等各项工作。工地一旦发生疫情,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封锁工地,启动应急处置程序,积极配合属地进行专业处置,并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后续管理要求。另外要按照《关于做好高中风险区降级解封及常态化监测筛查的通知》(甘疫防办明电〔2022〕94号)要求,自觉靠实四方责任,严格执行属地降级解封和常态化监测筛查要求,积极配合落实监测筛查、核酸检测等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按照我厅《关于做好建筑工地汛期地质灾害安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甘建发电〔2022〕145号),全面摸排评估工地周边及场地内地质灾害风险,加固补强高大设备设施、临时建筑,完善维护安全防护设施,疏通防排水设施,杜绝野蛮施工、不合理开挖等容易诱发地质灾害及衍生事故的行为,加强劳动保护,严防基坑坍塌、设备设施倒塌、高处坠落、触电等典型易发事故。要完善应急预案,配齐人员物资装备,明确和落实人员紧急撤离路线、避险安置场所,严格值班值守,密切关注灾害预警信息,遇到恶劣或极端天气条件,必须按规定减少或停止户外作业、高处作业。
四、做好复工准备,支持保障项目正常施工生产活动正
对本项目发生疫情、项目周边或一定区域发生疫情、受材料人员等间接影响限制等停止施工的项目,在复工前除符合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外,要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开复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2〕43号)进行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工程参建各方要各负其责、各尽其责,建设单位牵头负责,监理单位加强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重点抓好排查整治,要针对性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水平,重点突出基坑工程、模板支架、起重机械、脚手架、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设备设施检查,确保安全稳固可靠,经工程参建各方联合检查复核确认,人员队伍、场地物资、设备设施等满足要求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施工。二是做好安全监管和服务支持。各级住建部门要针对性加强复工项目安全监管,严禁不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擅自施工,坚决制止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冒险蛮干等行为,对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跟踪盯控及时整改到位,对其他问题隐患要结合实际督促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同时要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积极帮助解决企业项目实际困难,杜绝“简单停工、以停代改、一刀切”等做法,积极推动具备安全条件的项目尽快恢复生产。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28日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省防汛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