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哈尔滨市科普示范基地建设,积极调动我市丰富的科技、文化、教育、传媒等资源参与和支持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在推动科普工作社会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根据《哈尔滨市科普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哈科规〔2021〕4号),拟组织开展2022年哈尔滨市科普示范基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科普示范基地备案采取申报主体随时申报、科技局统一公示的方式进行。备案主体在线申报,填报《哈尔滨市科普示范基地备案申报书》,经市科技局审核合格、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市科普示范基地称号。
二、申报条件
市科普示范基地应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较为完善的固定场所和设施条件,依托教学、科研、生产、传媒和服务等资源载体,向社会公众开放,能够承担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机构或组织。基地类型分为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非场馆类科普示范基地和科技传播媒体类科普示范基地三类。申报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科普活动;
(二)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一流的科普展示水平、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创作能力;
(三)所从事业务有明确的科普内容,具有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和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四)具有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设施、经费,并有专职工作人员及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具有开展重大科普活动和科技传播的能力,并将承担重大科普活动纳入年度科普工作计划;定期向周边和边远地区开展科普活动。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各类基地的具体申报条件请参阅《哈尔滨市科普示范基地备案管理办法》。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市科普示范基地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10月31日。
2.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自愿申请成为市科普示范基地,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市科普示范基地的申报、审核采取网络运行方式,各申报单位可登录“黑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再选择“哈尔滨市科普示范基地备案”,完成在线申报。
4.各区、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可作为推荐单位,组织辖区内或系统内单位申报。
四、享受政策
经备案的市级科普示范基地,将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并择优推荐参与评选黑龙江省科普示范基地。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局国合处耿婉莹
联系电话:0451-82363759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