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登记机构关于开展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按照《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函[2022]916号),自然资源部经商上海市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开展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位于上海市崇明区行政区划内。
二、登记单元预划
以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管理范围界线为基础,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三、工作的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年以内。
四、其他事项
本次重点登记上海崇明东滩国际重要湿地范围、面积及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数量、质量等自然状况;国有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所有者职责履行主体及行使方式等权属状况,以及其他事项。登记单元所涉及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权利主体等,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登记专用章)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