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承办单位项目入库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22号)的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承办单位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在佛山市注册和登记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一年(含)以上的企业或社会组织等机构。

2.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好。

3.具有足够承担工作任务的专业力量,具有开展相关项目要求的资源及经验。

二、申报要求

经组织专家评审,选取1个承办单位,项目预算费用最高不超过30万元。项目要求如下:

1.根据本年度主题制定相应大赛方案,包括赛事赛程、专家评审、活动特色、创新点、奖金设置、经费预算、预期效果及其他必要说明等;

2.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所有参赛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进行评选,选出50强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25名);有能力的也可组织项目参赛。

3.对50强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稽查,并提供撰写商业计划书、制作路演PPT、全面展示项目优势等方面的赛前辅导;

4.举办大赛现场复赛,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组织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采用线上),从50强项目中评选出大赛12强项目(企业组和创客组各6名);

5.举办大赛现场决赛,邀请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选,组织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采用线上),大赛12强项目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

6.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筹备策划赛事,主动对接媒体进行大赛全程宣传报道,并按2023年省创客广东的具体通知要求,积极推荐专家评审到省赛专家库,积极发动龙头企业参与赛事并发布创新需求,发动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赛事活动;

7.赛事结束后15天内,须按要求向我局提交总结验收材料。我局将按照《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支持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0〕2号)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项目验收。

8.市将对承办单位配套不超过30万元(含大赛奖金约20万元)用于开展2023年“创客广东”佛山市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对接工作,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

2.项目基本信息表(系统生成);

3.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申报单位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5.按申报要求撰写的大赛实施方案;

6.费用预算,主要用于赛事组织策划、场地物料、专家邀请、宣传推广和服务对接等;

7.其他可以佐证机构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等情况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清单为项目单位申报必要材料,申报材料需制作封面、目录和页码,各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确定其他项目申报材料。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于7月4日前登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210.76.80.141/login)进行申报,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交到各区。

各区审核汇总后于7月5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正式报我局。

 五、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省、市有关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单位要做好存档备查和迎检准备。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刘健文、李颖妤,联系电话:83997735)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客广东”创业创新大赛承办单位项目入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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