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2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结合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企业于9月15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和提交,并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递交到所属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材料审核和报送
(一)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收到企业申报材料后,按照管理办法和省申报通知的要求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于9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汇总表》(模板见附件2)报送给我局。
(二)我局委托佛山市科技金融协会对企业申报材料做进一步审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按照《广东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见附件3)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商务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各区科技部门会同区商务、财政、税务和发展改革部门,充分掌握辖区外向型技术服务企业情况,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并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政策宣传和培训。
(三)各区科技部门要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做好材料审核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有关文件要求。
四、联系方式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林康金 82340448
南海区科技局 蒋阳梅 86331271
顺德区科技局 黄志斌 22830363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杜楚瑶 88669696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李维曦 87700138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陈 荣 83355498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2021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