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聚焦青年科研人员关切,推出一系列硬招、实招——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确保青年专职科研人员工作日用于科研的时间不少于五分之四……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司副司长汤富强介绍,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是近年来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广大科研人员时间和精力,激发他们创新活力的一项重要举措,自2018年以来已经连续开展了4年,行动内容不断深化、范围不断拓展,在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中间获得良好口碑。
2018年,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联合发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减负行动1.0),部署开展减表、解决报销繁、精简牌子、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问题、检查瘦身、信息共享、众筹科改等7项具体行动。2020年,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又印发《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推出减负行动2.0,在持续巩固深化前期已取得积极成效的7项行动基础上,部署成果转化尽责担当、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服务和政策宣传等4项新行动。
青年科研人员是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中国科协创新院发布的《中国科技人力资源发展研究报告(2020)》显示,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39岁以下的科技人力资源占比达到了78.39%。
“保证科研人员的科研时间是保障他们创新力的重要因素。”汤富强表示,青年科研人员处于职业生涯早期和人生阶段的特殊时期,与其他行业人员一样,面临工作、生活、成长等各方面压力,既有职业发展需要和学术追求带来的“合理负担”,也有因制度设计不完善造成的非学术性、不必要的“不合理负担”。
汤富强介绍,为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任务部署,按照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要求,在减负行动1.0和2.0基础上,聚焦青年科研人员面临的崭露头角机会少、成长通道窄、评价考核频繁、事务性负担重等不合理负担,用好减负行动这一抓政策落实的有效抓手,推动减负行动效果持续深化,保障青年科研人员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工作,充分激发青年创新潜能与活力,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五部门联合,共同提出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减负行动3.0)。
在行动部署上,减负行动3.0提出了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等5方面行动。减负行动1.0、减负行动2.0各项举措已经取得良好效果,并转为常态化机制持续推进。
在行动周期上,减负行动3.0为期1年,分三个阶段展开:2022年9月底前,广泛部署动员,摸排情况,找准卡点堵点;2022年12月底前,各部门各地方各单位完成各自层面的措施办法制修订出台工作;2023年6月底前,各项措施办法全面付诸实施,减负行动全面落地见效。
山西省“将主要精力用于科研” 科技部等五部门这样为青年科研人员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