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04号)和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项目的通知》(黑科联发〔2022〕21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第二批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2022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第二批)专项支持哈大齐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哈尔滨片区建设,支持方向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具体包括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三类项目。创新平台类项目每个支持额度不超过3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类项目每个支持资金额度100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1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类单位应是在哈尔滨江北一体发展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申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类、关键技术攻关类的单位应是在哈尔滨江北一体发展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记录,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如项目负责人非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应由申报单位出具赋予其管理项目实施的授权书。
(三)申报单位已承担中央引导地方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不能申报;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的,应符合企业承担项目数量界定条件: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或研发人员超过50人,可同时承担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营业收入超过5亿元或研发人员超过100人的,可同时承担3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或研发人员超过150人企业可同时承担4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四)申报单位除需满足承担项目数量界定条件外,还需要满足企业投入经费界定条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类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平台建设实际投入资金额度不得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额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型企业产业关键技术攻关类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额度不得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额度(企业研发投入数据以税务部门及统计部门数据为准)。
(五)同一企业本次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配套的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中央引导资金。已有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研发费用投入额度须能够同时满足配套要求。正在承担或逾期未结题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企业、绩效目标已经实现或绩效低的项目,以及已从中央基建投资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引导资金支持。
(六)新成立3年内企业研发投入达不到配套经费要求的,如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也可申报:
1.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投资完成70%以上、核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一年内可实现投产,具体数据以发改委网站备案及固定资产投资到位等佐证材料为准。
2.企业获得投融资机构投资不低于500万元,企业估值2000万元以上,投融资机构应在省发改委备案,具体数据以投融资协议及资金到位证明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提示: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三、任务分工和申报程序
(一)企业按项目类别组织申请材料,于8月22日前将项目申请书、绩效表及附件佐证材料盖章后的电子版(PDF格式)分别报送到松北区工信科技局。
(二)工信科技局负责项目征集、受理和条件审核,并于8月23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资格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
(三)市科技局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并会同市财政局向省科技厅呈报推荐函及专项工作方案。
(四)列入推荐的项目采取线上方式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注册(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按照申报类别填报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后,提交上传到申报单位,由申报单位审核签署意见,推荐单位审核后提交省科技厅。
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哈尔滨松北区科技局:0451-84865235
哈尔滨市科技局规资处:0451-82363446
(二)材料报送
哈尔滨松北区创新一路618号(纸件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邮箱:songbeiqukejiju@163.com,并同步发送到邮箱5925717@qq.com)。
附件:1.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