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企业持续增加创新投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按照《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认定和后补助管理暂行办法》(川科高〔2021〕29 号),现就开展2022年度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两年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研发领域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和四川省重点产业领域。

(二)企业自主创新活跃,科研项目管理规范,设有科研财务助理,财务核算健全,按规定范围列支、归集研发费用,设立研发会计科目或支出辅助账,可反映企业基础研究开展情况。企业向统计部门报送了2021年度研发活动数据。

(三)企业近两年来运行正常,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科技违规事件,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未被评为警示或不良企业。

(四)企业2021年度基础研究投入额度不低于100万元(含)。

三、支持范围

企业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应用原理性新知识、新发现、新发明进行的独创性研究活动(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主要包括:

(一)围绕量子科学、脑科学、合成生物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等重大科学问题开展的基础性、原创性科学研究。

(二)瞄准国际科技前沿重要方向,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改善民生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开展的前瞻性、引领性重大自然科学问题研究。

(三)以进口替代、自主可控为目标,为获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展的基础性研究活动。

(四)以创新思维为根本,着力突破传统科研理念和范式,能够带来产业升级换代或具有巨大市场潜力的颠覆性技术研究活动。

四、申报周期

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五、支持额度

比较专家认定、核实结果和企业基础研究投入统计测算数据,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核定企业2021年基础研究实际支出(不含财政投入),由科技厅、财政厅按照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预算,给予企业 40%以内、最高不超过 20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根据《申报须知》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企业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二)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填写《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三)申报单位在线打印1份申报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推荐单位盖章。

    (四)申报单位在线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及申报表盖章部分扫描件,在系统中提交至推荐单位。其中,附件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申报单位2021年度审计报告。

2.申报单位2021年度研发统计年报报表。

3.单位项目立项文件。

4.项目实施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2021年以来,取得的知识产权、制定的技术标准、获得的许可或认证(含新品种审定证书、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药品注册证书、三类医疗器械或新药临床试验许可等),发表的论文专著、获得的表彰奖励等。

5.单个项目的支出明细帐。

6.5000元(含)以上的支出凭证(不在系统中上传,作为纸质附件材料报送)。

(五)申报单位完成在线提交后,将盖章的申报表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装订并盖骑缝章(一式2份),报送至推荐单位。

(六)推荐单位负责审核、汇总和推荐,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和网上提交。市(州)、扩权县(市)科技管理部门作为推荐单位,会同同级财政管理部门,将推荐函、汇总表和企业申报资料报送科技厅。省属企业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与推荐,中央在川企业直接报送科技厅。

七、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11日9时-2022年9月5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18时自动关闭。推荐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8时前。推荐单位报送申报资料、推荐函、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7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已经享受同年度市(州)企业基础研究投入财政补助政策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的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违规违法行为的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四)省级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19〕10号)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一)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科技厅217室,联系人:刘克宏028—86717630,18808191506;

(二)申报业务咨询。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王雄武,联系电话:028—62103772;财政厅科教文处 卿杰,联系电话:028—86679421;

(三)系统技术支持。028-86726087、85249950。

附件:1.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申报表

      2.2022年度四川省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8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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