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中科院在闽研究所、省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与中科院开展科技合作,推动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现面向全省征集福建省中科院S…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中科院在闽研究所、省属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深化我省与中科院开展科技合作,推动中科院重大科技成果在我省落地转化,现面向全省征集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以下简称“STS重大项目”)需求。征集的需求将作为编制2023年“STS重大项目”申报指南的依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围绕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亟需解决的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凝练项目需求。
二、“STS重大项目”须由在闽注册企业与中科院所属研究所合作(签订正式的技术合同并在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备案)并联合申报,项目需求应具备合作基础或合作意向。鼓励我省高校作为合作单位共同参与。
三、项目需求建议单位编写项目简介(格式见附件),字数不超过800字,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1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26年1月1日。已获得科技、发改、工信等政府部门立项支持的相同或类似项目原则上请勿重复申报。
四、鼓励多渠道筹措项目经费,单个项目申请资助经费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省科技厅单个项目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推荐单位按照不低于我厅资助资金的1:1提供配套经费(中科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除外)。厦门市科技局推荐的项目经费由厦门市科技局负责。申报企业或中科院在闽研究所推荐项目的合作企业需为项目实施提供自筹资金。
五、各推荐单位于2022年9月23日前将材料电子档(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和Word文件)发送至我厅电子邮箱。各单位推荐指标如下表所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省科技厅成果转化处
联系电话:0591-87271671
电子邮箱:qinli@fjirsm.ac.cn
附件: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简介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22日

附件: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简介.doc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3年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院省合作重大项目需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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