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补充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支持科技企业持续创新和稳增长,综合考虑部分科技企业因疫情导致未能及时申请专项资金的实际,经商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决定开放补充申报一次。
补充申报时间节点:2022年8月23日9:00-2022年8月25日16:30。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之后将不再补申报。
特此通知。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