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持续推动有限科技资源聚焦云南产业发展,切实做到向政策要活力,向项目要攻关,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项目遴选、质量评价中的辅助决策作用,近日,云南省科技…

为进一步提升云南省科技计划项目质量,持续推动有限科技资源聚焦云南产业发展,切实做到向政策要活力,向项目要攻关,充分发挥科技专家在项目遴选、质量评价中的辅助决策作用,近日,云南省科技厅出台了《云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是在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科技计划有关规定的要求,充分学习借鉴科技部和有关省份科技专家库管理经验做法,认真梳理省科技专家库现状和云南省科技系统需求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办法》共五章30条,包括总则、专家入库与聘任、专家抽取与使用、专家库管理、附则。

第一章“总则”共4条,包括《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建库原则,管理部门和具体工作组织部门职责。其中,专家库的建库原则明确了专家“唯一性”,即赋予每位专家固定且唯一编号。在省科技厅管理职能中,增加了定期组织专家参加学术交流、业务培训、企业创新交流等活动,向专家推送有关政策和信息等职能。

第二章“专家入库与聘任”共11条,包括专家库结构、专家类别,各类专家入库条件,专家入库方式,申报入库填报要求、公示、聘书发放和信息更新等流程,专家特色标识,专家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等。其中,专家类别分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双创专家和财务专家共4类。专家入库采取公开征集、定向邀请和交换共享3种方式;对一些诺贝尔奖获得者、“两院”院士等特别高端的专家由省科技厅发函邀请入库;交换共享主要通过签订共建共享协议,与国家层面和省内外科技专家库建立交换共享机制;通过审核的专家正式进入专家库,并由省科技厅发放聘书。建立入库专家分类标识体系,对专家特长领域、研究方向、专业水平、评审类型、地域分布、推荐来源、共享类别等进行精确描述,支撑精准智能匹配抽(选)取专家。

第三章“专家抽取与使用”共6条,包括专家库使用场景,专家抽取方式、原则,回避情况和专家评价等。抽(选)取专家应当遵循精准、轮换和同行评议等原则;精准原则要根据项目类别、领域、学科、主要研究内容等关键信息匹配专家,其中主要研究内容将设置4—5个关键词;轮换原则按照抽取规则对专家年度参与科技咨询评审活动的频次上限做原则性设定;同行评议原则要求选取活跃在科研一线和生产一线的专家参与评审。评价分为两个层面,一方面是使用评价,即服务机构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评价,主要从质量规范、业务水平、工作态度等方面开展,结果计入专家评级管理和科研诚信记录。另一方面是综合评价,即省科技厅定期对相关单位参与专家库建设与管理情况、专家履职情况、使用部门或单位评价反馈情况、所在单位履行管理主体责任情况等进行总结分析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专家库建设管理、专家聘任、抽取、科研诚信和表彰激励等工作的参考。

第四章“专家库管理”共8条,包括信息系统巡检巡查、权限管理、保密事项、专家评级管理、科研诚信管理、退库、外单位使用专家库等。提出加强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常态化巡检巡查,对专家抽(选)取、专家评审、专家回避、专家评价、信息查看和更新、信息导出等操作实现系统记录和全程留痕。提出实行专家评级管理,根据前期使用评价结果对专家进行评级,评级结果作为后续专家选取和使用的重要参考。专家如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评级结果较差、填写虚假信息、在评审咨询工作中存在不当行为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专家资格,并取消参与省科技厅主持的各项科技活动。

第五章“附则”共1条,包括施行时间和时限。《办法》自2022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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