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工作安排和部署,现开展我省2021年批复下达的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评估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请各市及沈抚示范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管理推荐的项目按本方案开展过程管理评估工作。请于9月12日前提交本地区或本单位自查自评总体报告一份以及方案中所需提供资料的纸质材料一份,每个项目单独成册,并随文报送光盘一张。材料报送地点:辽宁省科学技术厅910房间。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邮编:110004。
为了顺利开展此项工作,请接到通知后尽快指定处(科)及工作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信息于8月23日15时前通过lnkjtzgc@126.com邮箱反馈省科技厅资金管理处。
省科技厅工作联系人和电话:
资金管理处 李 喆 13358857899;024-23983448
吕 萌 13840274207;024-23983448
王 琛 024-23983332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评估工作方案》
2.2021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评估工作联系人回执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