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规范化管理,按照《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根据考核评价结果、机构经营状况或科技管理部门申请,经研究决定,取消以下4家单位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 1.松原市清华科技园创业孵化有限责任公司 2.吉林市海鑫化工创客加速器有限公司 3.吉林省万邦科技园创业孵化有限责任公司 4.珲春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促进中心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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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松原市清华科技园创业孵化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规范化管理,按照《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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