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长白山管委会科教局,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科技管理部门,梅河口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省科技厅开展了2021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经机构自评、材料初审、专家评审等评价流程,确定16家机构考核结果为优秀(A),20家机构考核结果为良好(B),51家机构考核结果为合格(C),10家机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D)。 希望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省科技厅将加大支持力度,对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可依条件和程序申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机构要深入整改,认真查找不足,提高服务能力,连续两次考核评价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要以市场化和专业化为方向,努力提升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的能力,进一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快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和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吉林省2021年度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考核评价结果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8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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