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印发的《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配套文件,根据《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报条件、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到位,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要求,加快落实国家、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家部委相关政策措施,结合深化实施2022年以来我市出台的“纾困30条”“促消费30条”等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2022年7月6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深府〔2022〕54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保证《若干措施》中涉及深圳市商务局牵头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执行有力,我们起草了《深圳市商务局落实<关于扎实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相关政策措施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的管理规定,以保障、支持政策落地。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七章二十八条内容。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明确本实施细则的依据、资金来源、管理原则和绩效目标等。
第二章申报条件,共两条。明确申报主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相关条件。
第三章扶持方向、条件和标准,共九条。明确扶持方向、扶持条件和扶持标准。从加大外贸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力度、支持在深新开设首店、支持在深举办首发首秀活动、支持批发零售企业扩大市场、推动餐饮业态升级、支持会展业加快恢复、对符合条件的展会给予场租资助、支持展会主办方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支持深港跨境运输等九个方面给予扶持。
第四章项目申报和审核,共三条。明确申报方式和审核方式,包括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形式审查、专项审计、征求意见、编制资助计划、公示及拨付资金等。
第五章项目管理,共两条。明确专项资金不可多头重复申报。
第六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共六条。明确绩效评价要求、实施跟踪监控措施及责任追究。
第七章附则,共三条。明确实施细则有关名词解释、解释权及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