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中关村高新技术创业基地、大通北川工业园、德令哈工业园、格尔木工业园:
为促进青海省在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根据《青海省在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绩效评价细则(试行)》(青科发高新〔2022〕42号),省科技厅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2年青海省在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青海省4个在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在建省级高新区)。
二、评价要求
(一)本次在建省级高新区绩效评价数据以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数据为准。
(二)在建省级高新区须填报“在建省级高新区基本信息表”、“在建省级高新区绩效评价指标数据填报表”(附件1、2),填报数据务必完整、真实、有效,并严格对照评价指标及各类数据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按顺序打印并胶装成册并在书脊处印明“2022年***在建省级高新区绩效评价材料”。加盖公章后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发送至邮箱18509712296@163.com。
(三)绩效评价资料报送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
(四)省科技厅将在初审基础上,组织有关专家对绩效评价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且排名第一的在建省级高新区,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团队培养、创新载体建设等方面给予500万元的省级科技专项经费组合支持。同时优先推荐为省级高新区。
三、联系方式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孔佩瑶 刘水 0971-6121697、6153605
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赵以莲 0971-8244566
报送地址:青海省科技创新大厦15楼1514室(城东区金桥路36号)
2.在建省级高新区绩效评价指标数据填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