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15号)、《提升全省重点产业链发展水平若干政策措施》(陕政办发〔2021〕23号)等文件精神,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5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62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组织辖区企业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省工信厅通知要求,指导申报企业按照项目所属类别进行申报,属于陕西省重点发展的23条产业链领域,申报省重点产业链提升项目;项目属于其它领域的,申报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全省23条产业链领域包括:数控机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医药、钛及钛合金、新型显示、半导体及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乳制品、民用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乘用车(新能源)、物联网、富硒食品、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铝镁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智能终端、智能传感器。
二、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核查项目开工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审批手续等资料,确保项目真实、正常实施,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区县、开发区推荐省级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时,须在《项目实地核查表》上填写核查意见并盖章。
三、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申报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和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的企业,同时在省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和陕西工业经济综合信息平台两个平台进行填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并于9月20日前将项目审核提交至市级主管部门。
四、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大数据主管部门分别会同财政部门,于9月20日前向市级主管部门上报推荐文件。纸质上报材料包括:正式推荐文件(附项目汇总表)一式3份,项目申请书6本(按照项目类别和产业链领域分类打包,含PDF电子版)。企业申报资料模板及附件表格,请在市工信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规划投资处 梁力 86789119
市大数据局 数据产业处 李伟 86788752
市财政局 产业发展处 田巍 89821807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度重点产业链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54号)
2.《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62号)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大数据资源管理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