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三批社会领域项目评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对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三批社会领域项目开展专家评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9月14日,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拟对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三批社会领域项目开展专家评审,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9月14日,项目答辩顺序详见附表。

二、会议地点

青海省生产力促进中心会议室。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5号,五岔路口财校斜对面。

三、具体要求

(一)项目答辩需第一负责人亲自参加,答辩人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件以供查验。项目第一负责人因故不能到场答辩,需提交事由证明及授权书,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答辩,如项目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二)每个申请单位参加答辩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因本次论证与经费概算评审同时进行,请项目财务负责人同时参会。

(三)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以PPT形式进行答辩,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1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10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

重点汇报内容:项目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技术方案、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所需资金概算与筹措方案、项目各合作方工作基础、合作模式及分工等。

(四)汇报人只需明确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不进行辩论或探讨。

(五)请务必携带系统生成的带二维码的项目申报书10份,以及所有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如品种审定证书、科研奖励证书、成果证书、测试报告、发表论文、专利证书、合作协议书等)。

(六)请汇报人员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提前半小时到场,避免人员聚集,全程佩戴口罩。

(七)本次会议邀请厅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四、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王杏芳 党军

联系电话:0971-8244588

电子邮箱:kjtsfc@qhkjt.net

附件: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三批社会领域项目专家评审答辩顺序表.xlsx

青海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科技计划第三批社会领域项目评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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