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和个人:
为做好2022年“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推荐工作,根据市支援合作办公室、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活动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开展北京科技系统“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个人和集体征集工作。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一)推荐范围
本市科技系统内相关单位和本市科技企业、科技型社会组织等,支援合作工作京外实施地包括内蒙古、西藏拉萨、新疆和田、青海玉树、湖北十堰和巴东、河南南阳、辽宁沈阳等地。
(二)推荐条件
1.“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个人
相关单位可推荐在以上京外合作地从事科技对口支援、协作合作工作且业绩突出的相关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编人员、企业职工等(其中公务员、事业编人员须为处级及以下),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职业道德。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合作工作决策部署和要求。
(2)在支援合作地区科技帮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服务、科学普及等方面贡献突出,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
(3)工作表现出色,业绩突出,事迹感人,具有社会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
(4)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和个人诚信不良记录。
2.“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集体
相关单位可推荐或自荐在以上京外合作地从事科技对口支援、科技协作合作且业绩突出的工作部门(其中科技系统内相关单位须为处级及以下),并须符合以下条件: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号召,近年来主动投身北京市科技支援合作协作工作,借助科技手段深入开展助推乡村振兴等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
(2)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在提出新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工作取得新突破等方面具示范性。
(3)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勇于开拓,敢于创新,事迹突出,成效显著,社会认可,群众公认,充分发挥模范作用和典型示范作用,原则上要求从事或参与我市东西部科技协作和科技对口支援、科技协作合作1年以上。
各相关单位推荐的“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个人和“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集体不得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和其他部门重复申报。
二、报名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将《“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评选报名表》(登记表需加盖单位公章)、2000字以内推荐个人和单位主要事迹、5张不小于1兆的图片或视频材料于2022年9月19日前发送至邮箱:xzc@kw.beijing.gov.cn(所有材料均不收取纸质版)。
联系人:魏丽勤
咨询电话:010—88828987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关于征集2022年度北京科技系统“北京榜样·支援合作先锋”个人和集体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