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房需求状况、人口变化情况等实际,编制和出台《南宁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主要内容
《规划》成果主要包括发展成效、主要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个章节,系统阐述我市住房发展“十三五”期间取得的成效和“十四五”期间的目标任务,是“十四五”期间我市住房发展的综合性和指导性文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总结为“六大成效、四大目标、七大任务、四大保障”。
六大成效:住房保障成效显著,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得到极大改善;住房销售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基本实现;初步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物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居住品质大幅度改善;绿色住宅不断涌现。
四大目标: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力争供应新建商品住房48万套;住房保障更加有力,力争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万套、建成公租房0.97万套;住房租赁市场稳步发展,力争新增租赁住房32万套(间);住宅居住品质稳步提升,力争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50%。
七大任务: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供需匹配和职住平衡;精准调控,促进商品住房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培育住房租赁市场,积极推进租购并举;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社区管理体系,提升居住服务供给;完善公积金制度,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四大保障:落实主体工作责任;建立年度实施计划;完善规划评估机制;健全绩效考评制度。
三、答疑解惑
(一)《规划》有哪些创新之处?
首先,《规划》涉及内容全面广泛。既包括住房市场供应体系,也包括住房保障体系;既包括住房用地有序供应,也包括住房价格合理管控;既包括住宅品质设计优化,也包括住宅物业服务提升;既包括新增城市片区开发,也包括既有老旧小区改造;既包括住宅产业转型升级,也包括住宅金融制度完善等。其次,吸纳最新政策方针。《规划》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包括《“十四五”国家城镇住房发展规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政策文件中涉及住房的重要内容,实现与上述发展规划的充分衔接,更好地指导我市“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最后,立足当前开拓创新。一方面针对“十三五”期间城镇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十四五”期间的相关解决方案;另一方面对“十四五”期间城镇住房发展面临的新使命、新变化、新需求和新挑战,编制新发展目标、新工作任务和新保障措施,使《规划》更好地适应“十四五”期间新时代发展需求。
(二)南宁住房体系建设重点有哪些?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以推动住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住有所居、住有宜居为目标,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保障体系更加健全,住房市场更加平稳健康,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居民住房条件持续改善,居住品质明显提高,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如何确定商品住房的供应目标?
“十三五”时期,我市牢牢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断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商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供应和成交规模总体保持均衡,有效满足了居民的住房需求。结合人口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测算,预计“十四五”期间对于商品住房需求保持相对稳定的态势。因此,为了更好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保持市场平稳健康,我市计划供应48万套商品住房。
(四)如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推进和完善房地产长效机制。重点工作包括加强住房金融监管,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发挥税费调节作用,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健全“房地联控、一地一策”机制, 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加强市场监测预警机制,提升风险应对水平;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如何确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目标落地实施?
“十四五”期间,我市将通过新建、改建、盘活等方式多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主要包括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