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

各盟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和研发体系,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内科发新字〔2017〕1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申请备案。企业研发中心名称需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命名。

请盟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通过审核企业情况,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于2022年10月14日前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

联系人:贾媛、李艳丽

电话:0471-6328553   6328606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丰州南路内蒙古科技厅303室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9月16日

 

附件:
附件1.申报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所需材料.docx
附件2.各盟市、园区申请备案企业研究开发中心汇总表.xlsx

 

内蒙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企业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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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内蒙古自治区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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