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4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商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2年5月1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商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开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务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对事业高度负责的使命责任,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工作的“后半篇文章”。5月11日,制定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第五巡察组关于巡察市商务局党组整改任务分工》,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第一时间将领导小组成员情况报送到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市委巡察办、市委组织部。
(二)落实责任分解。商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先后组织召开5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逐条逐项进行分析,细化整改措施。6月21日,局党组再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反馈意见,对整改方案进行梳理、细化、完善,形成了《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局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逐项分析、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保证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条条有兑现。
(三)抓好整改落实。结合思想与工作实际,局党组研究制定了《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7月1日,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个人检视剖析,轮流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同时,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办法。建立整改台账,实时对账销号,对解决问题的进度、质量进行全程督查,先后召开7次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按要求及时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工作。
二、已完成整改任务、措施及进展情况
(一)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有差距
1.履职尽责不到位。
(1)未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市政府官方网站2021年公布市本级各部门权责清单中市商务局承担18项行政监督职责,但市商务局在行政执法改革中,以不保留行政执法职责及没有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为由,未制定市商务局 “双随机、一公开”行政监督工作方案,未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日常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我局2022年权责清单,起草印发《市商务局行政监督工作方案》,明确行政监督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有关文件制定上报《呼和浩特市商务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明确了8项联合抽查任务。同时,起草印发《抽查工作方案》,细化了实地核查前期准备、实地核查方式方法、检查结果判定和公示等具体内容,为合理、合法、合规开展行政监督检查,提供指导意见和参考依据。二是针对我局没有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问题,5月份,我局积极对接市司法局办理执法证件事宜,将我局符合办理执法证条件的工作人员信息录入“法治政府建设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5月13日、5月14日,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前培训和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我局共有14人获得执法证件号码。三是从6月下旬起,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后开展了5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共检查了14家企业(其中:4家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企业、2家拍卖企业、2家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2家二手车经销企业、2家新车销售企业及2家报废车拆解企业),通过“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检查方式,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不彻底。市商务局未根据商务厅有关文件的要求,建立创建绿色商场可量化的工作台账,未与相关部门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工作开展推进力度不够。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重新修订创建工作方案,5月26日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2022年—2024年)》,细化创建工作任务目标,按照工作可量化要求,建立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台账,有计划按步骤推动落实,同时及时记录工作推进情况。二是组织开展绿色商场创建。5月13日正式下发《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的通知》,组织市四区商务部门指导和动员10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场开展绿色商场创建。6月24日上午,组织市四区商务主管部门、全市10万平米以上大型商场负责人召开了绿色商场创建工作部署暨培训会,指导企业开展绿色商场创建。三是5月15日制定并印发了《呼和浩特市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同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市区两级联动,高效推动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四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5月中旬制作了以“自觉抵制塑料污染、杜绝塑料污染”为主题的公益宣传片和公益宣传广告,通过大型商场、超市电子大屏及门口测温机器人等进行播放,进一步树立绿色发展理念。6月中旬,组织开展“禁塑”主题宣传活动,以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形式,通过印制限塑宣传海报、发放限塑节能倡议书,组织党员干部进入商场、超市进行宣传,倡导广大市民使用可降解塑料袋、使用可降解的餐盒及包装袋。
(3)会展业管理不规范。《呼和浩特市大型活动及会展业管理办法》的印发时间为2010年,该办法已与新时代发展要求不相适应;2018年9月备案的会展存在虚假宣传现象,且会展全程无处投诉,在发生网络舆情后没有针对此类问题建立应对处理机制;2021年市商务局累计备案的31次会展中,2次会展未审批,5次展会承办企业无办展资质,3次会展未制定活动方案,6次会展未制定应急预案。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8日,派驻市商务局纪检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结合会展实际,修订了《呼和浩特市会展业发展规范指引(试行)》,在征求呼和浩特市会展有限公司和相关会展办展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报司法局备案。三是制定了会展投诉机制和《会展舆情危机应对预案》,并在局网站公布了会展举报投诉电话。6月30日,组织市卫健委、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会展有限公司等部门联合对第十四届呼和浩特车展开展了实地督导检查,同时在车展现场设立了投诉台。四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大型会展活动秩序,强化行业监督检查,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积极协助市政府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大型会展活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并下发至各旗县区、各相关单位。
2.推进内外贸体系建设力度不够。
(4)促进羊绒产业发展工作不力。呼和浩特市高档羊绒围巾制品出口居全国首位,目前我市有300多家中小羊绒生产企业,但是从事的多为利润率极低的贴牌加工业务,培育我市知名品牌举措少,对“呼和浩特羊绒”“呼和浩特羊绒围巾”商标的宣传推广不够,对我市羊绒产业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5月28日,由局党组书记带队深入我市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羊绒制品)开展调研,详细了解羊绒基地发展情况,7月28日,羊绒基地公共展示中心在内蒙古商品之窗正式启用,7月27日-8月5日,征集精品羊绒制品时装走秀作品。二是7月25日,联合中国信用保险内蒙古专项办、呼和浩特羊绒协会,通过线上方式,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企业项目资金申报等内容进行培训。三是在白塔国际机场出港口设立了“呼和浩特羊绒”“呼和浩特羊绒围巾”地理标志广告牌,在国内外重点线上、线下展会宣传和推广两个地理标志,提高地理标志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四是指导羊绒协会发布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呼和浩特羊绒》、《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 呼和浩特羊绒围巾》两项团体标准。五是8月,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商贸字[2022]557号)要求,重点对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羊绒制品)内企业进行个性化政策解读,鼓励企业进行生产线改造和自主创新研发工作,提升企业贸易能力。六是组织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羊绒制品)内企业参加“跨境快贷-信保贷”产品发布会,支持小微外贸企业产品走出去发展。对接中信保内蒙专项办,提高外贸企业中信保的投保率,减少企业贸易风险,降低企业贸易损失,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保驾护航。七是为提高企业的业务能力,组织企业参加全区外贸业务线上培训,外贸形势政策及热点解析交流会,引导企业抢抓RCEP新机遇、提升贸易能力,拓展贸易市场。
(5)促进消费工作还需加力,培育中高端消费存在差距。引进国际连锁品牌店和超市较少,尤其是呼和浩特至北京高铁开通后,造成一定程度的虹吸效应,中高端消费、品牌消费、定制消费外流现象严重。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的调研走访和服务跟踪力度,目前恒茂汽车集团已引进特斯拉汽车内蒙古首店并于6月8日开业,振华商业广场已引入“艾米尔”女装内蒙古首店并于7月20日开业,西万达已引入“广汽埃安”新能源汽车内蒙古首店并于7月25日开业。为了加大首店招引力度,7月8日,我局召集市四区、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以及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召开首店首发经济座谈会,进一步解读政策,与参会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积极动员。二是6月30日,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第十四届呼和浩特车展暨新能源产业博览会”,通过举办大型展会提振消费,促进中高端消费。车展期间,共达成意向成交额8.7亿元。三是开展特色商业步行街改造提升,培育新型消费载体。6月初,分别深入水岸漫街、新华广场地铁步行街、王府井奥莱·如意小镇步行街进行实地调研,指导步行街对标对表,从优化环境、提升品质、突出特色、丰富品牌等方面制定各自的步行街提升改造方案。四是以“相约首府·嗨购青城”为主题,组织开展贯通全年、模式创新、覆盖全域、线上线下融合的常态化消费促进活动。5月8日起,我局联合中国银联、中国电信、中国银行等有关企业,分三期向广大消费者发放了1500万元“相约首府·嗨购青城”惠民消费券。今年先后组织我市百货零售、餐饮、成品油、家具、汽车等企业开展了200余场优惠促销活动。6月11日起,我局先后组织大型商超、家电企业在我市36个社区(小区)开展“活力青城·乐享消费”大型商超进社区惠民促销活动。同时,为进一步推动消费市场回暖,有效激发市场潜力,6月18日—25日,组织我市80多家电子商务和商贸企业开展了“乐享生活·嗨购618”购物节活动,期间,我市网络零售额近1.1亿元。
(6)项目落实监督缺位。为重点推动家家悦生活超市、永辉超市等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党组会决定要制定周统计表,实现周调度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未能落实周调度,党组未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局党组主动认领问题,7月1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针对“未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二是建立了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台账,对永辉超市、正大新零售项目执行周调度制度,加大跟踪服务力度,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三是办公室每周将周调度情况报局党组,确保局党组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
(7)服务指导企业有差距,未能针对企业面临的贸易风险、贸易摩擦等开展专题培训,未能结合地区和产业实际对企业经营者开展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业态培训;(目前市商务局仅有个别单项的招商引资项目储备库,综合性的项目储备库目前还未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对接不畅通。)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外贸企业业务知识培训计划,分类开展贸易风险、贸易摩擦、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专题培训活动。5月9日、6月9日、6月28日先后组织我市百余家外经贸企业参加了第2期全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系列专题培训、“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月启动会”以及商务部主办的“外贸政策形势及热点解析交流会”专题培训3次。二是6月14日,局党组书记带队赴我市开展外贸专项调研,重点对显鸿科技、德昇羊绒等7家企业进行了调研,并召开重点外贸企业座谈会,深入了解我市外贸企业的经营困难和需求;成立了由外贸科、外资科、外经科、口岸办组成的重点外贸企业服务小组,每个工作人员定向帮扶一个企业;印发《“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200册,定期在微信群开展“单一窗口”使用政策宣讲,组织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和进出口企业、代理报关公司业务人员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广应用线上培训;邀请企业就“境外投资管理应用系统”进行体验;6月20日,联合呼和浩特海关赴我市中环五期进行调研,一对一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需求;7月29-31日,通过发放线上调查问卷的形式,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满意度调查。三是做好外经贸政策宣传服务,建立了企业微信联系群,收集整理外经贸相关政策,及时为企业做好信息服务,为企业实时传达政策,答疑解惑。同时,利用局官网、微信工作群推送“一带一路”国家和RCEP外经贸和投资合作政策宣传信息每月3期。目前,已推送30期。四是在“呼和浩特市商务领域综合服务系统”中设立“商务领域项目库”子系统,将商贸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物流、家政、电子商务、外贸、口岸等商务领域项目纳入该系统中,截至目前,已有182个项目。
3.对意识形态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
(8)2020年、2021年党组未根据《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对各科室、党支部进行意识形态督查检查;2019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材料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关于成立市商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将第三方购买服务人员列为领导小组成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7月25日,向各科室、各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督导检查的通知》,局党组成立了四个专项督导工作组分别听取各党支部、各科室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各党支部、各科室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开展1次督查检查。二是针对“2019年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材料均未提及意识形态工作”,5月26日、27日,组织局属三个党支部召开专题支委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出深刻检查。同时,5月26日、27日,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并要求支部书记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到年度述职评议重要内容。6月2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意识形态教育影片《我是刑警王》。三是重新健全完善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意识形态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主体责任、督查检查、定期分析研判、日常监督、阵地管理等制度,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四是已重新调整市商务局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为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将第三方服务人员调整列入网络与信息安全运维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我局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存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为民办实事”流于形式。
(9)市商务局针对快递员、外卖骑手等群体的现实需求建成24家“红蜂驿站”,并将其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亮点工作推进。但随机抽查5家建设情况,发现4家存在以下问题。利客讨号板店将为快递员提供休憩的座椅移至储货间;利客蒙银店、宏安店、丰州店未悬挂“红蜂驿站”标识,没有桌、椅等相关设施,好事办的不实、实事办成形式。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4日,我局对4家“红蜂驿站”进行了实地查看,并约谈企业负责人。二是6月20日—7月10日,对24家“红蜂驿站”逐一开展全面检查,对未按标准建立的驿站便利店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行立改,对功能发挥不强、硬件不达标的“红蜂驿站”及时进行更换和调整,目前,指导连锁便利店、商场建设“红蜂驿站”23家。三是制定了《“红蜂驿站”标准管理服务规范》,从设施配备、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方面对“红蜂驿站”进行指导考核、管理监督。同时,指导驿站在店内设置《“红蜂驿站”服务评价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确保“红蜂驿站”作用发挥到位。
(10)未按照《呼和浩特市商务局“书记信箱”“市长信箱”“网民留言信箱”办理工作制度》在门户网站设立“网民留言信箱”板块。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在局网站“互动交流”版块增设“网民留言信箱”,畅通网民留言互动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二是6月15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提高网站运维能力,加强局网站版块更新和安全管理工作。三是5月26日,重新修订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局长信箱”办理工作制度》,确保网民留言及反映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推动网民留言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5.资金管理不严格。
(11)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市商务局2018年底结转预算资金62.23万元,截至2021年10月该结余资金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8日、29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6月22日,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提高资金管理水平。三是在全面开展结余资金自查、并与市财政局沟通交流的基础上,结合直接支付账务处理规则,对结余资金进行了账务调整,调整之后账面无结余资金。
(12)会计凭证附件不全,未能证明会计事项的真实性。市商务局2020年支付交通卡口疫情防控点工作人员就餐费80.02万元,均未附交通卡口领取盒饭人员花名表,女神大酒店配餐明细表上列示的三方负责人均未签字,女神大酒店开具的餐饮服务发票上无盒饭名称、数量及单价;2020年2月春节慰问贫困户购买米、面、油花费0.86万元,未附领取花名表;2020年6月为10家参加“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企业支付补贴资金3万元,未附补贴各企业资金的事由及相关文件资料。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8日、29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积极对接交通局、女神大酒店,已补全交通卡口领取盒饭人员花名表、三方负责人签字,发票补齐盒饭名称、数量及单价;积极对接2020年定点帮扶村清水河县单台子村支书,已补齐慰问贫困户花名册;针对“未附补贴企业资金及文件”问题,已补充资金指标文件等资料。
(13)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账实不符。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有超过使用年限的台式机、便携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共162台设备,未进行定期盘点及资产核销;其中台式机82台、便携电脑23台、打印机45台在固定资产明细表中标注“设备存放地点在流通企业”,实物已不在商务局,没有与企业交接资产设备的相关手续及该资产设备给企业的相关文件资料。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5月至8月,开展固定资产全面盘查。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办理资产核销手续;对实物已不在本单位的资产,补齐交接相关手续并办理资产核销手续,以保证账实相符。二是经过固定资产盘点,已查清162台设备的购置时间、使用对象。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办法,报市财政批准,对162台设备进行了资产报废和调拨处置。三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固定资产保管责任落实到人。
(14)购置办公设备超标。2021年市商务局超标准购置台式电脑11台,每台超价格标准500元;超标准购置便携式计算机4台,每台超价格标准500元;超标准购置3台扫描仪,每台超价格标准1367元。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8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6月16日,组织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办公设备采购程序,明确采购标准。三是今后严格执行《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办公用品、设备采购、采买工作。
6.管理机制不完善。
(15)制度修订滞后。市商务局2015年制定《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管理制度汇编》至今未修订完善,其中《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局“三重一大”、财务、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规章制度,形成了《商务局制度汇编》,在征求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会审议研究后印发。二是6月30日,组织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5月12日,组织各支部党员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按制度办事。
(16)文件管理不规范。市商务局官方网站维护合同相关印证材料将2021年第13次党组会议纪要选人用人议题内容复印附后。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8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相关科室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二是研究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文件管理制度》,对文件收文、发文、管理等工作进行分类细化,实行专人专管,切实加强文件日常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文件管理保密工作。同时,对2018年以来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到举一反三。
(17)合同签订程序不合法。2020年《呼和浩特市商务局网站运维服务及网站安全云防护服务合同》法人或授权人处签字人为市商务局综合保障中心科员,合同后未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9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目前,已补齐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是对2018年以来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进行梳理,经全面自查,无类似问题。三是7月13日,邀请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体干部职工作了“民法典合同编解读”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签订的法律条款,增强业务水平。
(18)聘用临时工不规范。两名临时聘用人员2018年至2021年在市商务局分别从事办公室文印和保洁工作,与市商务局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结合工作需要,与2名临聘人员签订合同,并为从事办公室文印工作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二是5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业务学习,加强聘用人员管理。三是制定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临时人员聘用(解聘)管理办法》《临时工聘用工作流程》,加强对现有临聘人员的教育管理。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
7.基层党组织管理乏力。
(19)“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第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与学习内容不符;2020年第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2020年、2021年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记录不规范,未记录应到、实到人数、会议主题,参会人员未签名;第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不完整,自我评价意见和上级党委审定意见未填写。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针对“第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与学习内容不符”的问题,6月15日,第二党支部开始对2018年以来支部理论学习计划进行全面梳理,对与学习内容不符的计划进行修改;针对“第二党支部2020年第四季度未召开党员大会”的问题,7月4日,时任第二党支部书记、委员组织召开专题支委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支部班子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针对“第二党支部2020年、2021年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记录不规范”的问题,6月15日前,已修正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记录,及时补全应到、实到人数、会议主题、参会人员签字。二是针对“第一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不完整”的问题,6月9日前,第一支部全面梳理了2018年以来《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填写情况,对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登记表及时填写完整。同时,第一党支部于6月10日召开专题支委会,深刻剖析问题原因,认真深入学习《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三是7月4日,机关党委组织局属三个党支部委员开展了1次党务知识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党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四是7月5日,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了1次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党支部学习计划、“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0)党费收缴不规范。支部未按照《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费收缴制度》的要求半年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离退休干部党费存在一次性缴纳现象,个别党员一次性缴纳2018年至2021年党费384元和288元,个别党员一次性缴纳2018年至2020年党费216元。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5月26日,各党支部将第一季度党费收缴情况在局党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同时,对党费收缴情况开展了1次检查。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市商务局退休党员”微信群,持续开展在职党员“一对一”联系退休党员工作,督促离退休党员按时缴纳党费。三是6月30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办法(试行)》,向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党费缴纳要求,严格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21)机关党委对支部督查重形不重效。2020年8月31日、11月30日对三个党支部进行的两次督查中“请假未参加培训的党员未补学习心得”“简报撰写不及时,公开不及时”等问题雷同,督查反馈后支部未进行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责令请假未参加培训、未补学习心得的党员补齐学习心得。同时,分管领导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查摆问题原因,并作出深刻检查。二是7月5日,机关党委组织开展了1次支部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全面、细致地排查问题,向支部书记下发了党建工作督查表,并于7月22日对整改结果开展“回头看”督查检查。三是深入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通过完善考核目标、考核制度、积分管理等方式,推动各党支部向心力切实增强、党员管理更加严格、制度建设逐步规范、基础保障全面落实、推动建设能力有效提升。
8.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不到位。
(22)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9年5月、12月两批干部调整时,在未审核拟任人选人事档案、征求派驻纪检组廉洁自律评价意见的情况下,即召开党组会讨论研究干部任免事宜,并进行公示;2020年1月13日、2021年3月3日,党组会讨论研究人事任免事项时,本人未回避;2020年 1月调整的干部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16日至1月21日(五个工作日),1月18日为休息日,实际公示时间为四个工作日。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7月4日,派驻纪检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在2022年4月我局开展的干部调整工作过程中,局党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执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和程序,按照组织程序执行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等制度,认真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深入考察以及任职备案等程序。讨论决定前,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人选的干部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严把选人用人关,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三是加强人事干部的业务培训,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办法》等相关选人用人制度汇编成册,6月份人事科全员集中开展组织工作相关政策理论学习20余次,建立学习台账,形成学习简报。截至目前,人事科派出1名工作人员参加“2022年全市公务员信息更新采集统计及工资统计工作培训会”,派出1名熟悉组织工作的同志参加十三届市委第二轮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培训、调训、交流学习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提升人事干部的专业化知识水平。
(23)试用期制度执行不严格。2020年12月对10名干部进行了试用期转正考察,但没有形成考察材料,也未印发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文件。2020年3月提任的3名干部,试用期满后至今未开展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工作。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6月29日、7月4日,派驻纪检组组长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2020年12月进行了试用期转正考察,但没有形成考察材料,也未印发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文件的10名干部,局党组根据当时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结果,于6月29日出具情况说明并归档。三是针对2020年3月提任,试用期满后至今未开展试用期满转正考察工作3名干部,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对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6月12日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3名干部试用期转正考察工作,形成意见并归档。
(24)科级干部队伍梯次配备、专业结构不优。现有的30名科级干部中,35岁及以下干部仅1人,存在断档隐患;仅有5名干部所学专业为经济、财务、贸易类,没有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干部。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干部队伍建设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结合我局干部队伍实际开展了干部调整工作,将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锻炼。二是2021年度我局申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3名,拟招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贸易学、区域经济学。目前新聘用人员已正式到岗。三是2022年度我局申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计划2名,拟招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应用语言学、新闻学、经济学、工商管理。目前新聘用人员已到岗。四是2022年度我局申报公务员公开考录计划2名,拟招专业为汉语言文学、国际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商务经济学,目前新录用人员已到岗。五是为进一步强化局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提升,截至目前共计开展外请专家培训2次、线上学习8次、“业务骨干课堂”3次。
(25)选人用人民主评议结果偏低。2019年、2020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中,“选人用人工作的总体评价”结果在44个委办局中分别排名第37位、第38位,排名靠后。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第一时间设置了“选人用人工作意见征求箱”,拓宽干部群众发表意见建议渠道,加强群众监督,扎实推进我局选人用人工作。二是局领导分别对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17名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谈心谈话,充分听取对我局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建议,增进了解和信任。三是根据市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反馈意见》,我局2021年“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由2020年的第38位,上升到第20位;其中“对本单位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情况的评价”得分100分,43个委办局中排名并列第一位。
(26)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未单独设立专门档案室;部分干部考察材料、个别干部处分材料未及时归档。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按照人事档案室建设基本要求与标准,重新改造设立专门的人事档案室,并7月中旬完工。二是分管领导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工作人员做出书面检查。三是加强人事干部档案专题培训,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列入6月的“组工干部业务能力提升月”学习内容。四是制定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主要工作流程图》,并将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范围及分类归纳成册。五是结合档案电子化要求,对我局50册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动态整理归档,规范转递,并按要求持续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
9.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有差距。
(27)2018年至2021年期间其他班子成员均未公开作出廉政承诺、未听取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未向党组书记汇报半年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13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填写不规范,存在廉政承诺未签字、承诺人和审核人为同一人等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严格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6月30日,组织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学习了党风廉政相关会议和文件、领导讲话精神,局党组班子成员在党务公开栏公开作出廉政承诺。二是7月25日,向各科室、各党支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半年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了四个专项督导工作组分别听取各党支部、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并对各党支部、各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1次督查检查。8月11日,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会,分管领导向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组书记汇报半年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三是重新梳理2018年以来廉政风险防控台帐及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对填写不规范的责令科室及具体工作人员迅速整改。7月5日前,组织各科室工作人员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填写了廉政风险防控台帐及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四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机关纪委重新修订了《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保障权力的正确规范运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诱发廉政问题的可能性。
10.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
(28)2018年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反馈了市商务局“‘书记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贯彻民主集中制有欠缺”“干部管理和机构设置不规范,部分科室长期没有科长”问题,但该轮巡察问题依旧存在。“书记末位表态制”执行不到位。2021年3月2日党组会议第四项研究议题“研究申请加强我局门户网站运维和网络安全云防护服务,支付2020年微信公众号运维服务”中,未执行末位表态制;2021年6月19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时,党组书记首先表态,提出拟任岗位人选,其余党组成员随后表态同意。
整改进展情况:完成整改,长期坚持。一是7月1日,党组书记、局长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作出深刻检查。二是6月30日,召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强调召开党组会议要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程序,突出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地位,特别是党组书记要严格贯彻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9)科级岗位空缺问题没有解决。目前机关仍空缺2正7副,二级事业单位空缺1正。
整改进展情况:取得阶段性进展。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2022年4月,局党组开展了干部调整工作,目前,二级事业单位会展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已配齐。二是建立人才储备库。按照“分层分类、重点培养、梯次储备”的原则,建立《年轻干部成长档案》,动态更新干部工作、培训学习、奖励处分、年度考核、社会实践等各类情况,为干部招录、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三是注重定向培育管理。新入职的年轻干部依据专业、个人特点安排到相关岗位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四是健全干部培养纪实台账。以《年轻干部成长档案》为基础,加强针对性的跟踪培养。我局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结合局机关现有人员情况,坚持高标准原则,严把推荐关、考察关、决策关、任职关,启动干部调整工作,配齐2名正科级岗位,并预留部分副科级岗位,用于下一步年轻干部的激励与培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市商务局将在扎实彻底完成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加快推动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作用。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全面加强全局理论武装工作,让全局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加强局党组对商务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重要部署和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在商务领域落实落地。
(二)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切实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以上率下,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以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深入推进最强党支部创建,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筑牢意识形态的“护城河”。
(三)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层层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持续从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深挖细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针对市委巡察办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及时修订完善,确保制度科学、规范、健全;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
(五)继续强化整改落实,以巡察整改带动商务工作提质增效。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市委巡察办反馈的问题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消除工作顽疾、破解发展梗阻,推动商务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1-6621128;通信地址:新城区奈伦国际b座2121室,电子邮箱:hsswjjgdw@163.com。
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
2022年9月17日
中共呼和浩特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社会公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