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科人才〔2022〕20号
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35号)精神和科技部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院士工作站规范管理,经征求各建站单位及归口主管部门意见并复核确认,现将我省保留的72家院士工作站名单予以公布。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省院士工作站的跟踪管理,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合作发生变化的依托单位,要及时掌握情况并向省科技厅报备。对曾经建有省院士工作站的单位,要加强扶持引导,鼓励其与院士及其团队继续合作,深化产学研融合,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为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附件:河南省院士工作站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