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提交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提名书的通知》(冀科成市函〔2022〕38号)要求,现将石家庄拟提名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的人选(组织)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2年9月23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提名项目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冒名提出的异议,无异议内容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期限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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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
关于2022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合作奖拟提名人选(组织)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