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工作方案》(〔2022〕-20)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在驻石高校、科研院所中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其中包括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派驻企业原则上为规上企业,每个团队科技特派员由3-5名成员组成,服务5家以上企业。被列入省级科技特派员的不重复参加市级个人科技特派员的选派。
二、选派程序
1.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通知辖区内的科技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注册并登录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技术需求,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企业信息。
2.高校、科研院所等派出单位负责推荐在校研究生和科技人员担任科技特派员、组成团队科技特派员,并在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备案,派出单位负责审核相关信息并提交。
3.备案的科技特派员与企业对接,签订三方协议,上传至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并提交。
4.市科技局根据企业需求和工作安排,确定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人员名单和派驻单位。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组织本地企业及时在石家庄市科技特派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发布科技需求,并及时审核注册企业的基本信息。
2.各派出单位要认真组织备案特派员与规上企业的对接工作。做好在校研究生科技特派员、个人科技特派员、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推荐、备案以及三方协议签订等工作。
3.各科技特派员(团)上传三方协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4日24时;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审核三方协议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17时。
联系电话:85057595
邮箱:sjzkjjgxc@163.com
附件: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3日
石家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第二批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