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2]7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

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2]7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2022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报送材料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

评审时间:2022年10月20日

二、申报条件

从今年开始,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审按照《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1﹞6号)文件新修订的评价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黑龙江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三、申报程序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人社发[2022]77号文件精神要求,申报人员需逐级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单位择优确定、主管部门审核、人才中心(服务局)推荐的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基层主管单位和各区、县(市)人社局,审核完后,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将人员信息提交评委会,评委会对收到申报的个人信息进行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呈报的评审材料进行评审。今年起职称评审使用“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和评审委员会须通过平台录入、审核、上报和接收参评人员信息。

四、申报材料

1、《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要按照《评审标准》中条件对应填写,内容要与呈报的材料相一致,并有对应的索引。《一览表》由本人填写,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览表》用A3纸打印,5份;

2、现任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份;

3、拟晋升职务的《评审表》2份(附事业单位工资兑现登记表,企业单位需提供劳动合同);

4、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并在《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

6、后取得学历且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人员,按照(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执行;

7、学历破格人员需提供《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

8、流动人员需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等相关材料;

9、调入人员,已经在哈尔滨市办理换证手续的,提供哈尔滨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和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办理换证手续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处办理;

10、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成果证书、业绩材料等,获得国家专利局批准的专利证书、批准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1、申报人员其它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用厚档案袋装好,在档案袋正面注明申报者姓名、申报级别、申报专业、申报类型。申报材料需按顺序排列,佐证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无效。

五、评审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报送材料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1623室

联 系 人:张洪广

联系电话:82363463

六、有关要求

1、个人申报信息录入要准确无误,如因录入信息不准确、错录、漏录而报名不成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把好资格审查关,严肃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报送材料统一放在档案袋内,封面要贴申报材料目录,由各主管部门统一集中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3、报送材料人员须持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等有效证件,按全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作好个人防护,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doc

2.申报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doc

3.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docx

4. 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docx

5.流动人员审查表.docx

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9月22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