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局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增强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沪府令6号)第九条规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

为进一步增强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提升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度,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沪府令6号)第九条规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上海市司法局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2023年度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府立法重点

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拟重点考虑促进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加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等领域,以及推进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重点领域需要立法保障的事项。

二、有关事项提示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下称建议人)提出制定、修订或者废止政府规章等立法项目建议的,请在建议中说明有关政府规章的名称、建议的理由、拟通过立法解决的主要问题和相应措施。如已有立法调研报告或者立法文本建议稿的,也请一并递交。

(二)为便于联系沟通,请建议人注明联系方式和联系人。

三、建议提交方式

建议人的立法项目建议,有电子版的,可发送至电子邮箱xujd@sfj.sh.gov.cn;仅有纸质版的,可邮寄至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648号1913室(市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00030)或传真至021-64742007。

四、采纳情况反馈

对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项目建议,市司法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研究,并在年度计划公布后反馈有关采纳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司法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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