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南科规〔2021〕1号)规定,对2021年度的163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止。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根据《南宁市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南科规〔2021〕1号)规定,对2021年度的163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进行后补助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31日至2022年9月2日止。
公示期间,社会各界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 系 人:罗 湘
联系电话:0771-5533816
联系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0楼11016室
2022年8月30日
附件名称
附件1: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列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明细表.docx
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奖励性后补助名单公示 南科示〔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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