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XM00100-02-02-2022-228
文 号:厦府〔2022〕334号
发布机构:厦门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10-01
标 题: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H2022G07-G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有 效 性:有效
发布日期:2022-10-18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H2022G07-G等3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10-18 11:53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H2022G07-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2〕84号)、《关于H2022G08-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2〕85号)、《关于X2022G05-G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地〔2022〕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海沧区05-12临港片区宁店东路与角嵩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编号:H2022G07-G)、海沧区05-13港区片区莲花洲路与港北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编号:H2022G08-G)、翔安区13-07A马巷南片区春波路与翔星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X2022G05-G)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竞买人资格、挂牌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