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

沪府办字〔2022〕1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2022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1日

2022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测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继续搞好政府网站测评,不断提升本市政府网站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级,努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网上政府,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测评范围

各区政府网站,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网站。

二、测评内容

(一)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要求情况

包括国务院办公厅抽查检查、“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办理、政府网站工作年报填报、政府网站基本信息更新等内容。

(二)加强宣传服务全市工作大局情况

包括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和围绕市委、市政府或本地区、本部门重大决策部署所作的宣传推广等内容。

(三)日常建设管理情况

包括本市政府网站季度检查情况等内容。

(四)内容保障情况

包括要闻动态类和便民提示类信息报送、重要政策联动发布等内容。

(五)专项工作情况

包括开展领导在线访谈、网站IPv6支持度、主动公开公文库建设、适老化和无障碍建设、领导信箱反馈、社会监督员意见处理等内容。

(六)鼓励性指标

包括及时转载权威信息、提供特色保障内容、外文版建设、与政务新媒体及政务服务平台联动、政府网站创新特色等内容。

三、测评方式

主管部门工作评价、第三方评估、专家及公众网上评议相结合。

四、时间安排

(一)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开展政府网站测评工作,包括主管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专家及公众评议。

(二)2023年3月,综合有关测评情况,形成测评结果,并向社会公开。

附件:2022年上海市政府网站测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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