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工业绿色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2〕17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各开发区、区工信部门,相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持续打造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引领工业绿色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2〕17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核依据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6〕586号)

(二)《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

(三)《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豫工信办节〔2022〕177号)。

二、复核内容

(一)企业是否已停产或经营异常。

(二)近三年是否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三)近三年是否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

(四)近三年是否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

(五)近三年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六)近三年是否因投资、并购或其他原因造成实际管理方与列入绿色制造名单是相比发生重大变更,企业名称是否发生变更。

(七)列入名单以来针对相关评价指标持续改进情况等。

三、复核程序

(一)企业自评。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见附件1)按照名单类型对照相应动态管理表开展复核自评工作,编制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复核自评价报告(见附件2、3)并装订成册。

(二)复核初审。各开发区、区工信部门要加强指导,组织专人对企业复核自评价报告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复核内容”前六项及支撑材料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形成正式复核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节能处,企业复核自评价报告纸质版一式四份一并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专家审核。市工信局将于11月中下旬成立专家组对第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开展复核工作,复核分为资料审核和现场查验两部分,现场查验需在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四)审核结果。复核工作结束后,专家组将根据审核结果出具最终复核报告,市工信局将汇总审核资料形成正式复核报告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资料报送。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企业根据专家现场复核意见对动态管理复核自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于11月20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报送。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要认真开展绿色制造名单动态管理复核工作,按要求做好复核自评价报告及相关材料的编写、组织工作,展示绿色制造成果,总结绿色制造经验。

(二)各开发区、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绿色制造名单得的监督管理,要树立和提高服务意识,认真组织复核工作,积极指导、督促企业,加强把关,积极配合专家审核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复核任务。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复核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廉洁自律八项规定,不得滥用职权、接受企业宴请和收受企业财物。复核过程严格按标准进行,不得存在随意放宽标准甚至自定标准的情况。

相关资料请到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gxj.zhengzhou.gov.cn/)下载使用。

联 系 人:解  越

联系电话:89895108

电子邮箱:zzjwnyc@163.com

附件:1. 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复核企业统计表

2. 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

3.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动态管理表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前六批绿色制造名单进行复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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