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本市馈水价格的复函

为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要求,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将市属供水企业供应的馈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97元。区属供水企业供应的馈水价格在区域水价调整时一并执行。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调整本市馈水和回灌井用水价格的函》(沪水务〔2022〕624号)收悉。

为促进供水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要求,决定自2023年4月1日起,将市属供水企业供应的馈水价格调整为每立方米1.97元。区属供水企业供应的馈水价格在区域水价调整时一并执行。

特此函复。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中企查策立场,中企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作者: 上海市政策

上海市 「代众查策小助手」 专线:0451-81320128 转 820 邮箱:workweixinb54ae0@lr5.cn

为您推荐

静安区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静安区关于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关于印发《黄浦区建设金融科技集聚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浦区建设金融科技集聚区行动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黄浦区关于优化和加强投资促进工作 推动专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和减轻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通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