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全面提高学生公寓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舒适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教育厅起草了《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0月13日至11月12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社会各界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教育厅。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全省高校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鹏举,电话:028—86716397,邮箱:71510394@qq.com。
附件: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教育厅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