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等规定,“炭材料”等9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现予以表扬激励。
希望受到表扬激励的省重点实验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开拓创新,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附件:2020和2021年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优秀”名单.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5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等规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充分发挥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对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根据《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晋科发〔2021〕95号)等规定,“炭材料”等9个山西省重点实验室2020、2021年度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现予以表扬激励。
希望受到表扬激励的省重点实验室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开拓创新,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附件:2020和2021年度山西省重点实验室考核结果“优秀”名单.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