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新科规〔2022〕1号)的要求,2022年第三批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厅厅联动、厅地联动项目已完成项目受理、形式审查、项目初评、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委员会审议、项目实施方案论证等立项环节,现按《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新科规〔2019〕1号)的要求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1月7日至11月1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拟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内容存在异议的,均可向自治区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高新处:魏迪雅 15211051183
农村处:吴林蔚 14792981979
社基处:常晓辉 18999995315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陈龙忠 17799918913
诚信监督电话:0991-3652231、3839835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
邮政编码:830011
附件:
附件1.2022年第三批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厅厅联动拟立项项目表
2.
附件2.2022年第三批自治区重点研发任务专项—厅地联动拟立项项目表
自治区科技厅
2022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