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培育创建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升要素优化配置,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自治区科技创新平…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提升要素优化配置,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优化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布局,现面向全区遴选各单位正在培育创建的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

一、主要目的

1.了解掌握全区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单位正在培育筹建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的基本情况,坚持先建设后认定的基本原则,在今后自治区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正式申报和评估认定中,将以每年摸底情况作为基本依据。

2.自治区科技厅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此次统计的各级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进行评估,择优对申报平台给予适当奖补,并作为今后申报自治区科技创新平台的参考条件。

二、遴选范围

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是指在疆(含兵团)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机构、中央驻疆单位等单位正在培育创建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主要包括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

三、遴选程序

1.各依托单位组织填写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材料并严格把好质量关,审核后上报自治区科技厅;

2.自治区科技厅组织相关专业领域权威专家对申报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进行考评,择优提出奖补名单;

3.符合条件的科研创新平台向自治区科技厅申报奖补支持并提交相关材料;

4.自治区科技厅审核、签署意见并上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拨付支持经费。

四、相关要求

1.遴选的各类创新平台培育基地应当是依托单位内部已正式建设运行两年以上,还未经考核认定自治区级或以上级别的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国家级创新平台以自治区科技厅已推荐单位为准);具有稳定的经费保障和良好的科研条件;拥有本领域知名的学术带头人和高水平科研人才队伍,围绕2-3个相对稳定、相互关联的研究方向进行建设;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进步水平,与现有自治区各类创新平台研究领域不重复。

2.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本单位做好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基地建设情况上报工作,并请于2022年11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盖有依托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3.申报材料要求内容翔实、条理清晰、精炼扼要,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各类创新平台需要注明创建或者培育建设的起始年限。具体格式参见附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杨晓平

发展规划处           潘佳丽

联系方式:0991-3813713  0991-3676415

E-mail:kjtzcfg@163.com  kjtfzghc@163.com

附件:
申请书或建设方案

自治区科技厅

2022年11月11日

新疆关于培育创建科技创新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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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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