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22〕5号)要求,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2022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见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30日
机关各处室,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22〕5号)要求,按照…
机关各处室,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大政办明电〔2022〕5号)要求,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我局对2022年10月31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见附件1),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附件:
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