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各区县(市)工信局、各园区经发局(产业局),有关中小企业:
按照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中小发展〔2022〕495号)要求,我市正在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企业自评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采取常年受理、季度评价方式。按照属地原则,企业登录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简称“培育平台”),线上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完成自评。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企业填报系统后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1)excel版发送至属地工信部门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附件3)。属地工信部门依照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中企业名单进行审核。
二、属地工信部门初审
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县市区工信部门、各园区经发局(产业局)对照评价标准和申报限制情形,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实地抽查,每月5日前在培育平台提交初审意见,并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及excel版发至邮箱(zxqyc2020@163.com)。我局依照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中企业名单进行审核。
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0日,申报名额任务表见附件2,具体申报条件请参考省通知。(省通知网址:http://gxt.hunan.gov.cn/gxt/xxgk_71033/tzgg
/202210/t20221014_29054688.html)。
附件:1.创新型中小企业推荐汇总表
2.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额任务表
3.咨询电话及邮箱汇总表
4.常见问题解答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