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总结等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按照集中抽查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集中抽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此次抽查范围为取得2022年度入库登记编号且已享受2021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包括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过去三年内曾被抽查且合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原则上不被抽取。),抽查企业为省科技厅确定,抽查企业名单见附件1。
二、具体要求
(一)被抽查企业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通过科技型中小评价工作系统上传上一年度末《企业职工人数统计表》(注明科技人员数)(见附件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7012)》(如企业在汇算清缴中没有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导致无法上传该表的,请上传企业2021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或其他财务软件导出的研发项目辅助账汇总表。)。
企业上传的抽查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他材料”主要上传可能影响企业入库资格的证明材料,由企业自行判定进行上传。
2.对抽查中发现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或存在严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依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进行处理,按程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撤销入库登记编号并在评价工作系统进行公告。
3、对于因不配合集中抽查、不提供符合要求证明材料而被撤销编号的企业,以后年度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时,需按当年最新情况补充提交抽查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67181455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