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基金字〔2022〕47号
为加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的管理和应用,使科技资源配置更加高效,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对资助项目验收结论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给予适当的奖励,连续两次及以上评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自主提出一个适度体量的项目,由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审议决定是否给予资助”的规定,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立了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奖励项目。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四次常务工作会审议,拟资助首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奖励项目6项(详见附件1),总经费240万元。现将项目予以公告。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首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奖励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2023年1月3日16时前提出书面异议(详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书面异议材料需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bjnsf03@kw.beijing.gov.cn 。
联系人:任 倩,010-66159377。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管委会
2022年12月5日
首批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奖励项目拟资助项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