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实行采矿权项目三方案合一制度的通知》(甘国土资矿发〔2016〕140号)规定,现对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者反馈核实结果。
一、公示内容
(一)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洛坝铅锌矿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不含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二)审查申请书
(三)专家组审查意见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7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公众意见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931-4648937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红星巷258号(省自然资源厅南院办公楼217室)
电子信箱:3302002988@qq.com
邮 编:730000
甘肃省矿业权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