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大型骨干企业已成为推动全市新型工业化、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为佛山市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据统计,珠三角九市中2019年超百亿企业数量排名前三依次为广州(111家)、深圳(96家)、佛山(22家)。对标深圳、广州的大型骨干的数量和规模,我市大型骨干企业数量偏少、规模偏小、质量效益还不够高,这与我市作为全国制造业大市的产业发展实力和体量不相称。因此,通过政策引领、环境吸引以及科技推动等途径,配套各级相关政策,扶持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骨干引领作用,大力提高国际竞争力,争创世界一流企业,在科学发展、转型升级、结构调整中发挥更大作用,是我市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为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骨干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印发了《佛山市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扶持办法(2021-2023年)(以下简称《办法》),全文共包含六个部分。
二、主要依据
1、《关于鼓励和支持我省大型骨干企业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的指导意见》(粤发〔2013〕6号)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三个一批”企业培育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佛府办函〔2021〕56 号)
三、主要内容
(一)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六个部分,主要阐述了推动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目的意义、扶持条件和标准、扶持申报程序及资金拨付、资金安排、资金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责任单位及和有效期等内容。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办法》的依据和重要意义;第二部分为奖补条件和标准,规定了《办法》扶持的扶持方式和扶持标准;第三部分为扶持申报程序及资金拨付,规定了《办法》所涉扶持企业资金的申报流程;第四部分为部门的职责,规定了《办法》中各责任部门的总体分工;第五部分为监督检查,规定了《办法》所涉企业扶持资金的管理制度和要求;第六部分为附则,规定了《办法》的解释单位和施行时间。
(二)主要内容解读
1.《办法》扶持对象。扶持对象为新增的超100亿元、超500亿元、超1000亿元大型骨干企业。
2.《办法》扶持力度。大型骨干企业奖补的标准: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1,000万元;超过5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 5,000万元;超过1,000亿元的企业(集团)最高奖励1亿元。对于第二产业(制造业)的企业,最高按相应档次的100%全额执行,对于第一、第二(非制造业)、第三产业的企业,最高按相应档次的30%额度执行。大型骨干企业奖补资金的实际金额以奖补方案为准。
3.《办法》资金管理要求。获得大型骨干企业奖补的企业要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并主动接受审计,经查实有严重虚报生产经营情况,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追回全部已拨财政资金,取消其5年内申请我市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办法》执行期限。本政策措施自2022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解读人:徐铟埼,李永强;联系电话:0757-83981171。
五、其他应当补充说明的内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