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2-29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局《关于2022-29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07北站片区岩吉路与岩通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2-29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07北站片区岩吉路与岩通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2-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申请人资格、出让金底价及竞价事项、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转让及处置、开发建设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不代表代众查策立场,代众查策不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给予任何担保、暗示和承诺,仅供读者参考,政策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本政策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内容、图片等),请及时联系本站,我们会及时删除处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