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资源规划局:
你局《关于2022-29安置型商品房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资源规划协〔2022〕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位于集美区11-07北站片区岩吉路与岩通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编号:2022-29)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上述地块的申请人资格、出让金底价及竞价事项、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移交、出让年期、开竣工时间、项目配套、转让及处置、开发建设等相关事项及要求按你局提出的方案办理。
三、上述地块出让工作由你局主持,市土地发展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接文后,请按规定程序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