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科学技术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有关省直单位:
当前我省新冠病毒感染形势复杂,为确保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和2022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申报推荐时间。对《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2〕99号)中规定的选认工作时间节点予以延长,即:个人、团队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注册登记时间延长至2023年2月10日,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工作时间顺延为2023年2月10日-2月17日,设区市主管部门审核工作时间顺延为2023年2月17日-2月28日。
二、开展2022年度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请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闽科农函〔2022〕37号)要求,抓紧组织开展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年度考核工作。请2022年选认的省级科技特派员仔细对照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和标准(可登录微信公众号“福建科特派”查看2022年7月21日发布的年度考核通知),于2023年1月15日前认真填写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如因特殊原因未达到现场实地服务时间最低要求的,可通过视频指导、腾讯会议等信息手段开展技术服务,并打卡至工作日志,经科技管理部门认定后可计为实地服务天数。
三、主动靠前服务。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积极收集、了解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及选认申报、年度考核过程中存在困难、问题,通过电话、微信、传真等沟通交流方式,主动提供选认申报政策辅导、咨询等服务,积极为科技特派员和服务对象排忧解难。
各单位在开展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过程中有何问题,请联系我厅农村科技处(联系人:陈帅、王飞,电话:0591-87881510、87866133)。网络申报和审批技术问题,请联系福建省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电话:0591-8786937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