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公布“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2〕682号)

为深入贯彻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的通知》 (交办运函〔2022〕682号) 等有关安排,经城市申报、省级审核推荐、专家综合评价等程序,拟确定30个城市作为“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城市。现将有关城市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限为2023年1月6日至12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们反映。

传真:010-65293703,电子信箱:bus@mot.gov.cn。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23年1月6日

“十四五”期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

创建城市名单

(共30个,按行政序列排序)

河北省唐山市、沧州市、邢台市,山西省阳泉市,辽宁省锦州市,吉林省白城市,江苏省无锡市、徐州市、盐城市,浙江省绍兴市、台州市、义乌市,江西省九江市、宜春市,山东省济宁市、日照市,河南省鹤壁市、濮阳市、漯河市,湖北省十堰市、荆州市、咸宁市,湖南省岳阳市、永州市,贵州省都匀市,云南省丽江市,甘肃省酒泉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库尔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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