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2号)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官网(网址为:https://www.nsfc.gov.cn)。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3〕1号)及《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官网(网址为:https://www.nsfc.gov.cn)。为做好我区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国基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科技人员及管理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特别是基础研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广西加强“从0到1”基础研究的实施意见》(桂科政字〔2020〕125号)等文件精神,强化基础研究、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努力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国基项目是开展基础研究的主要项目来源,是一个单位科技竞争力和显示度的重要体现,请各有关部门、单位结合我区基础研究工作部署及本单位实际,做好本年度国基项目申报的相关组织发动、申报业务培训交流、管理人员加强辅导指导等总体安排。

二、广泛发动,精心组织

请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详见附件3,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各设区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及其他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科金发计〔2023〕1号文件要求,整合优势资源,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学科,组织本单位、本地区、本部门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申报。同时,要做好历年国基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三、把准新要求,适应新变化

请各单位、各依托单位及项目申请人认真研读《指南》,把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3年改革和申报要点,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重点产业亟待突破的核心技术、关键技术相关科学问题,以及我区“双一流”学科建设相关前沿和热点问题,进一步加强学风和科研诚信与伦理建设,弘扬科学精神与创新文化,认真撰写申请书,做好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四、抓住机遇,联合创新

为解决我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能力不足、原始创新实力薄弱、缺少“从0到1”原创性成果等问题,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启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规定,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等同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各依托单位要认真按照《指南》要求,围绕重点领域,聚焦《指南》中的项目研究方向,广泛发动,组织本单位科研人员瞄准广西相关的指南方向(附件4)积极申报项目,同时也积极申报外省指南方向的项目。

五、细读申请条件,避免无效申报

2023年,非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重大项目,其研究期限由信息系统结合项目类型自动生成,申请人不可更改。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中限项申请规定。2023年,对于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调整其限项申请规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实施联合限项。具体政策变化请参照《指南》限项申请规定。

六、加强培训,提高成效

请各依托单位在认真总结2022年申报经验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召开2023年国基项目申报动员培训会或分片召开项目申报研讨会,积极邀请区内外专家学者进行指导培训,交流申请国基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力争提升项目申报质量,提高立项资助水平。

七、鼓励企业参与,强化主体创新

请各市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科研人员主动与相关依托单位联系,加强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积极参与申报国基项目。

八、发挥创新平台作用,提升申报项目质量

请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动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科研人员踊跃申报国基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主任及实验室各主要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应带头积极申报国基项目。

九、围绕产业需求,助推科产融合

承担自治区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尤其是高校)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发挥自身优势,精心组织符合条件的创新团队和科技人员,围绕全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策划申报国基项目。

十、采取有力措施,激励积极申报

2024年对积极申报国基项目的申请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倾斜支持。请获得过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广西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创新研究团队在研项目负责人或核心成员,符合申报条件的,积极申报2023年非地区基金类国基项目,尤其是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

十一、申报如遇问题,主动咨询解决

填报申请时如遇不清楚的问题,申请人可主动向申报并获得过国基项目的申请人或有关专家请教和咨询,及时与各依托单位的管理人员联系与沟通,或直接与国家基金委有关职能学部求助,及时解决申报中碰到的各种问题。

十二、严守申报时限,按时完成提交

2023年国基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请各依托单位务必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要求,在3月20日16时之前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结束后,请各依托单位在3月31日之前将本单位组织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的举措情况,以及申报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2),函报自治区科技厅,相关材料电子版请发送到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邮箱(jcc@kjt.gxzf.gov.cn)。

联系人:蓝金宣、张冰、唐炳汉

电  话:0771-2806423、2631652、2615098

附件:1.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2.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doc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名单(广西地区).doc

4.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广西部分摘录).doc

5.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资助项目清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年1月18日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基字〔20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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