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无锡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

各市(县)、区科技局,经开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和《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现将我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绩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对象

依托企业建设的已验收正式运行的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领域省级工程中心(名单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工程中心填写《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1份)报送至各主管部门,同时报送《绩效评估报告》电子版。报送地点和受理截止时间请与各主管部门联系。

2、各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盖章后,连同汇总表电子版(另发)报送我处,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月28日(周二)17:00前。逾期不报送材料的工程中心,视为放弃参评,将列入“建议不合格”名单上报省科技厅。

三、其他事项

1、加强组织。各工程中心要认真撰写《绩效评估报告》,如实反映中心运行状况,按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与信息。若承担单位发生重大事项变更(如名称变更、停产、破产等),请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由各主管部门盖章或写情况说明确认后,单独提交。

2、严格把关。各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审查项目承担单位的承担能力、资信状况、运行状况、申报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等;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出具信用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科技信用档案,并按相关计划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3、专家评审。受省科技厅委托,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按照《江苏省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标准及说明》(附件3)对参加绩效评估的省工程中心评审,并将结果上报省科技厅。

四、市科技局联系方式

联系人:万  磊;电  话:81821907;

五、各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江阴市科技局:    怀梦迪    86861553

宜兴市科技局:    邵  勇    87986293

梁溪区科技局:    叶  飞    83158953

锡山区科技局:    俞  伟    88212135

惠山区科技局:    庄静伟    83597000-87410

滨湖区科技局:    沈奇峰    81178558

新吴区科技局:    金  兰    81890900

经开区经发局:    陆佩琳   80580069

江阴高新区科技局:许  源 86869511

 

附件:

1.2023年度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清单(无锡)

2.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报告

3.江苏省企业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评估标准及说明

关于组织无锡市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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